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湛江)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徐闻县西连镇连城五金交电经销部,该
违反了《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二条“商事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期限及时通过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及其他相关信息,并向社会公示。”的规定,已构成逾期年报行为。
2023年3月3日,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徐闻县西连镇西连圩日常检查时,依职权对当事人李权经营的五金店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的徐闻县西连镇连城五金交电经销部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我局执法人员在2023年3月3日向当事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改正,当事人期满并未到徐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信息公示
《广东省商事登记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项“未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或者未按照登记机关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信息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